更新日期: 2022年3月21日
本服务条款是用户(您)与飞鸽传书(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飞鸽”)之间的协议。
1.1 重要须知:飞鸽在此特别提醒,用户(您)欲访问和使用飞鸽云通信平台网站或飞鸽云通信平台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事先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中各条款,包括免除飞鸽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未成年人审阅时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如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应不使用或主动取消飞鸽公司提供的服务。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您对本服务条款全部的完全接受,包括接受飞鸽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
1.2 这些条款可由飞鸽随时更新,且毋须另行通知。飞鸽云通信平台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更,飞鸽将在您的登录页面提示更新内容。修改后的服务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录飞鸽网站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
1.3 飞鸽目前经由飞鸽云通信平台网站,向广大用户提供增值通信服务。本服务条款适用于飞鸽提供的各种服务,但当您使用飞鸽某一特定服务时,如该服务另有单独的服务条款、指引或规则,您应遵守本服务条款及飞鸽随时公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服务条款、指引或规则等。前述所有的指引和规则,均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除非本服务条款另有其他明示规定,新推出的产品或服务、增加或强化目前本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均受到本服务条款之规范。
2.1 飞鸽云通信平台仅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您)的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和使用电信增值业务所需的设备,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或移动通信提供商)收取的通信费、信息费等有关费用。
2.2 除您与飞鸽另有约定外,您同意本服务条款所有内容,您不可对飞鸽云通信平台所提供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服务代码,进行出售、或利用本服务进行调查、广告、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其中,您不得将任何广告信函与信息、促销资料、垃圾邮件与信息、滥发邮件与信息、直销及传销邮件与信息以网络电话、短信、彩信、邮件、即时通信、文件分享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2.3 用户在使用产品中不得通过飞鸽云通信平台相关服务发送任何妨碍社会治安或非法、虚假、骚扰性、侮辱性、恐吓性、伤害性、破坏性、挑衅性、庸俗性、淫秽色情性等内容的信息,一旦发现将立即停止对其服务,同时,飞鸽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4 保证自己在使用各服务时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资料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改。在安全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并收到一个密码及账号后,您应维护密码及账号的机密安全。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密码及账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飞鸽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账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飞鸽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您同意并承诺做到:
2.4.1 当您的密码或账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您会立即有效通知到飞鸽。
2.5 用户同意接受飞鸽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客户端软件、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在使用电信增值服务的情况下,用户同意接受本公司及合作公司通过增值服务系统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相关服务信息或其他信息,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信息、宣传信息、广告信息等。
2.6 关于收费服务
2.6.1 飞鸽云通信平台所提供的网络技术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一旦您或团队(包括您的代理)通过帐户购买收费服务,您应按有关的收费标准、付款方式支付相关服务费及其他费用。资费说明标明在飞鸽云通信平台网站相应服务的相应页面上。在您所开发的应用通过飞鸽审核人审核前,您无法使用本公司的相关服务支持,如有其它问题可发邮件咨询。
2.6.2 逾期付费:服务费之逾期交纳应按飞鸽或合作公司关于迟延付费的相应的规定办理。
2.7 依本服务条款所取得的服务权利不可转让。
2.8 您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如用户(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本公司和合作公司将有权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导致飞鸽或合作公司遭受任何损害或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诉讼、索赔要求等,用户(您)须向本公司或合作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用户(您)并需对其违反服务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法律责任。
2.9 针对下发有价现金卡/码/券、优惠卡/码/券等内容说明:您下发含有价现金卡/码/券、优惠卡/码/券等内容信息(含卡号和密码等信息)给自己会员/用户时, 对于不需要付费即可消费、购买或兑换等类别的有价现金卡/码/券、优惠卡/码/券,此类内容一律不允许在飞鸽的平台发送(优惠折扣卡/码/券除外);比如:京东礼品卡、沃尔玛的商场现金卡等,绝对不允许发送,如果您私自发送导致此类卡券被盗刷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由此给飞鸽带来损失的,您需赔偿我方全部损失。
2.10 完成注册后,应正当使用账号,不得浪费账号资源,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连续90日未登录且未产生消费等情形,注册账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均可能被冻结。账户冻结后,账户内所有功能均不可使用。已被冻结的账户,用户需要联系飞鸽客服提供相关证明进行相关解冻操作。
3.1 用户须明白,本服务仅依其当前所呈现的状况提供,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通信网络、自身网络安全设置、互联网络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开通服务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本公司和合作公司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他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如本公司的系统发生故障影响到本服务的正常运行,本公司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本公司和合作公司不承担责任。此外,飞鸽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他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3.3 飞鸽在此郑重提请您注意,任何经由本服务上载、发送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方式传送的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音讯、照片、图形、视讯、信息、用户的登记资料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飞鸽无法控制经由本服务传送之内容,也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或品质;您已预知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飞鸽。但在任何情况下,飞鸽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但飞鸽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可经由本服务提供之违反本条款的或其他引起飞鸽或其他用户反感的任何内容。
3.4 关于使用及储存之一般措施:您承认关于本服务的使用飞鸽有权制订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本服务将保留用户个人信息、电子邮件信息、所上载内容之最长期间、本服务一个账号当中可收发电子邮件等的最大数量、本服务一个账号当中可收发的单个信息或电子邮件的大小、飞鸽云通信平台服务器为您分配的使用空间,以及一定期间内您使用本服务之次数上限(及每次使用时间之上限)。通过本服务存储或传送任何信息、资料和其他内容,如被删除或未予储存,您同意飞鸽云通信平台毋须承担任何责任。您也同意,长时间未使用的账号,飞鸽有权关闭并收回账号。您也同意,飞鸽有权依其自行之考量,不论通知与否,随时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
3.5 链接服务:本服务或第三方可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飞鸽云通信平台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无论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飞鸽不予负责;飞鸽也对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内容、广告、产品或其他资料不予保证或负责。因您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飞鸽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之责任。若您认为该链接所载的内容侵犯您的权利,飞鸽声明与上述内容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飞鸽建议您与该网站或法律部门联系,寻求法律保护。
3.6 您保证在使用飞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时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安全性与合法性负责。违法信息主要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3.6.1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6.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6.3 有损国家荣誉、利益的;
3.6.4 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如,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3.6.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法轮功等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
3.6.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
3.6.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诈骗或教唆犯罪的;
3.6.8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3.6.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3.6.10 发布反党、反政府、谣言、诈骗及不实信息内容的;
3.6.11 进行金融诈骗,如借贷、发票、催款等表现形式的;
3.6.12 进行违法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活动的;
3.6.13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3.6.14 含有虚假、欺诈、诱导您的用户内容的;
3.6.15 含有提供非法产品或服务的;
3.6.16 以攻击、骚扰等方式引起您的用户投诉的;
3.6.17 恶意骚扰您的用户的;
3.6.18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7 由于通信网络或第三方机房服务器资源或硬件设备引起的中断、无法运作、标记、迟延履行、条款变更或计算机错误、病毒感染、黑客攻击、信息损坏、数据丢失或其它在服务提供者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导致本服务无法正常使用时,飞鸽不就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破坏而向您或您的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4.1 本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一切解释权归飞鸽。飞鸽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4.2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应主动取消此项服务或与飞鸽取得联系。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4.3 本公司和合作公司有权按需要修改或变更所提供的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如果出现任何产品价格变动,飞鸽和合作公司将尽最大努力通过有效方式通知用户有关的修改或变更。
4.4 本公司特别提醒用户注意,本公司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本公司拥有经或未经事先通知而修改服务内容、中断或中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修改会以通告形式公布于飞鸽网站相关页面上,一经公布视为通知。飞鸽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而造成损失的,飞鸽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4.5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4.5.1 用户提供的资料不真实;
4.5.2 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
4.5.3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4.5.4 其他本公司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5.1 飞鸽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保护隐私是飞鸽的一项基本政策。您提供的登记资料及飞鸽公司保留的有关您的若干其他个人资料将受到中国有关隐私的法律条款之约束。
5.2 您使用飞鸽服务时,飞鸽有权用数字代码、通用唯一标识符、cookies或其他技术确定进入服务的计算机。飞鸽有可能利用所得信息对服务的使用进行总体性及匿名的数据统计及分析,所得数据可供飞鸽或其合作人使用。计算机识别技术也会用于执行相关的服务条款。
5.3 飞鸽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如该第三方为合法经营的公司且提供同等的用户隐私保护(如云服务器储存商),飞鸽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4 飞鸽仅按照用户(您)在我方平台选择的具体需求提供服务,对用户(您)的个人信息飞鸽将按照行业规范及您的合理要求进行使用和处理。
5.5 用户(您)自行取得或从第三方处取得数据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或已充分经过第三方的授权,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由用户(您)自行承担。
5.6 如果用户(您)违反与数据和信息保护相关规定,用户(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由此给飞鸽造成损失的,用户(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6.1 飞鸽云通信平台、飞鸽等,以及其他飞鸽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飞鸽公司之商标(以下简称"飞鸽标识")。未经飞鸽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飞鸽标记以任何方式展示或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飞鸽标识的行为。
7.1 本公司定义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图表;网页;广告中全部内容;本公司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本公司和相关权利人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使用、抄袭、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7.2 关于飞鸽提供的软件和服务:您了解并同意,本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或提供之相关软件(以下简称"软件")(但不包括两用户之间直接传递的资料)是由飞鸽公司拥有所有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保护之专有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资料。若就某一具体服务存在单独的最终用户软件授权协议,您除应遵守本协议有关规定外,亦应遵守该软件授权协议。除非您亦同意该软件授权协议,否则您不得使用该软件。对于未提供单独的软件授权协议的软件,除您应遵守本服务协议外,飞鸽公司或所有权人仅将为您个人提供可取消、不可转让、非专属的软件授权许可,并仅为访问或使用本服务之目的而使用该软件。此外,在任何情况下,未经飞鸽明示授权,您均不得修改、出租、出借、出售、散布本软件之任何部份或全部,或据以制作衍生著作,或使用擅自修改后的软件,或进行还原工程、反向编译,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原始编码,包括但不限于为了未经授权而使用本服务之目的。您同意将通过由飞鸽所提供的界面而非任何其他途径使用本服务。
8.1 本服务条款要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如发生服务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抵触部分以法律、法规条款为准。
9.1 用户维护本公司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以及其它第三人使用用户的电脑、账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9.2 用户须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服务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0.1 本公司的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如果用户与本公司发生争议,用户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10.2 如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服务条款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并且努力使该规定反映之意向具备效力。
10.3 本服务条款构成您与飞鸽之全部协议,规范您对本服务之使用,并取代您先前与飞鸽达成的全部协议。但在您使用相关服务、或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软件时,亦应遵从所适用之附加条款及权利。
10.4 每项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应以最后发布的通知为准。
10.5 用户对服务之任何部分或本服务条款的任何部分之意见及建议可通过邮件与飞鸽联系,公司邮箱:support@feige.cn 飞鸽保留本服务条款之解释权。